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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立遗嘱”是怎样认识的
发布时间:2014/5/31 23:28:27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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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对“立遗嘱”是怎样认识的?您对“立遗嘱”是怎样认识的?

作者:长青律师13418631258

    自古以来,遗嘱总是可以让一些人欢欣,让一些人争斗不休。形形色色的人必然造就五花八门的遗嘱,而历史上那些知名人士的遗嘱更是引人瞩目。他们的遗言成为人们透视他们精彩、神秘人生的新视角。有的人利用遗嘱来表达自己对亲人、朋友的热爱和感激,有的人借用遗嘱未了结夙愿,比如,简·克劳馥德在遗嘱中明确剥夺了她四个子女中两个人的继承权。并且,遗嘱也可以映射出一个人的公众形象和公众意识。美丽的戴安娜王妃正值盛年却不幸逝去,但她的遗嘱早巳在嫁入皇室之时备妥,她给她的两个儿子留下了价值三千五百万美元的遗产。

    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律意识在人们的头脑里是根深蒂固的,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要立遗嘱。立遗嘱是自然人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这种权利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强加性、不可代理性,只有具备正常意识的成年人才可以立遗嘱。自己的遗嘱必须由自己立,立遗嘱是一种个人行为和私密行为。遗嘱设立必须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经律师见证或公证后交律师机构封存保管或存放到银行保险箱中,当继承发生时遗嘱执行律师负责召开继承大会并当众开启遗嘱,按遗嘱执行。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商人要经常奔波于全国各地、活跃与世界各国,谁能预知不测风云何时降临。然而,中国人对遗嘱的传统观念是,遗嘱是临终前作的事情,活人立遗嘱不吉利。因此,在中国因继承问题而发生的婆媳反目,兄弟姐妹间手足相残的事例比比皆是,在利益面前人类一切原始的贪婪将暴露无余。可见,外国人设立由律师执行的遗嘱,有其深刻的道理。

    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可见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的作用不仅在于对被继承人的物质财富做一个预先的安排,还在于将被继承人的情感、信念等精神生活留给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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