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家族企业律师网 首席律师 律师简介 擅长业务 亿元大案 理念与思想 律师服务承诺 委托律师流程 加盟合作 招聘信息 合作信息 会员之家 大成律师VIP会员服务 大成律师快讯 律师博客 一周热点 联系我们
首页 > 会员之家 > 公司裁员究竟如何算补偿金?
公司裁员究竟如何算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0/7/23 14:34:15 | 信息来源:
收藏本文章 | 复制本页链接 | 打印本页 | 浏览:

    一、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本人认为,提前30日通知,也就是说到员工应该离开单位这一天前的30日的工资是要发的。

  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因此,我认为,在你接受了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单位应把你接到通知后的1个月工资发给你,另外发相当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网友对【公司裁员究竟如何算补偿金?】的评论如下:
发表您的评论
评论内容
最多可输入 个字符,当前共,还可输入
请登录后发表您的评论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