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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信赖利益损失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4/8/10 12:19:48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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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信赖利益损失如何确定?

胡长青律师:
  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被认定无效,经审查认为简单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信赖合同有效及能够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订约机会损失等信赖利益损失的,可以根据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另行租赁房屋的差价及成本、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持,损失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使用费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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