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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涉黑案主犯聂磊一审被判死刑
2012年3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聂磊涉黑案”主案。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有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各被告人除一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下、二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查明:1983年至1992年间,聂磊曾因抢劫、斗殴,两次被判刑,一次被劳动教养。1995年起,聂磊先后纠集被告人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等人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开办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1998年后,聂磊等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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