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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楼市新规:沪籍单身人士不得购买第二套住房
发布时间:2012/6/11 16:02:19 | 信息来源:2012年5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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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文天 继日前上海市房管局发布公告要求严防外地户籍补缴社保购房后,上海市各房地产交易中心近日对限购政策又做出新的规定:单身上海户籍人士如果名下已单独拥有一套居住房,不能再购买第二套居住房。杨浦区、虹口区、金山区、松江区和奉贤区房产交易中心均证实了该消息。此前单身沪籍人士如果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还可购买第二套。 2011年上海版‚限购令‛规定,在上海市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 业内人士认为,在实际操作中,有购房者设法钻‚限购令‛的漏洞。例如,如果三口之家有两套房,其中小孩名下有一套住房,可以将小孩户口单独迁出,以‚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家庭‛名义再购买一套。不过,根据新的规定,此类‚擦边球‛就行不通了。中房信研究总监薛建雄表示,这一新举措表明上海市政府对楼市调控加强,也是对前一段时间上海有意放松楼市调控传闻的一种回应。 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4日在参加‚2012上海民生访谈‛时表示,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已基本遏制,上海将继续坚决贯彻楼市调控政策,力度不减、政策不变,而限购何时取消要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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