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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8/18 23:14:48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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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
 
   根据这个办法,前海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由市政府任命,任期五年,全面负责前海管理局工作。前海管理局在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年度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前海管理局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在市政府确定的授薪人员员额、领导职数及薪酬总额范围内,自主决定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薪酬标准等,并接受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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