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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和BT的区别
代建制和BT的区别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代建制”作了如下表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代建制作为政府投资工程一种新的市场化管理方式,其预期目标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控制项目投资规模、转移项目风险,同时提高项目建设期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运营期的成本和费用。 但由于一段时期来,工程代建制通常只从形式上改变了政府部门作为政府投资工程的直接管理者,虽然实现了政府对工程投资管理的“让权”,但由于对代建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管和风险制约,代建单位对工程投资控制承担的职责与其所赋予的权利相比存在严重不对等现象。而BT(建设、移交)买单者是政府,即政府作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纯公益性项目的最后“买单人”,在筹资建设项目方式上,打破以往的直接进行工程实施各环节、全过程的微观管理控制方式,即“编制预算-筹集资金-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工程指挥部、项目管理机构等)-进行工程管理、实施‘四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竣工验收、编报工程决算-政府审计部门审计-资产移交”,转而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委托工程代建部门进行筹资建设,变直接的投资建设管理为间接的用货币到市场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在操作流程上,一般采用“政府确定项目投资及建设计划-挂牌出让项目代建权或招标选择工程代建单位-代建单位自行投资建设并实施全过程管理-政府组织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单位-政府一次或分期偿付工程款”。推行政府投资项目BT方式代建,使政府由公共工程的直接“生产商”、“制造者”,成为公共工程和服务的“消费者”和“买单人”。 下一篇:没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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