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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退出地产业进展缓慢
2010年,国资委曾发出禁令,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由于没有制定严格的时间表,截至2012年年底,除21家被允许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外,只有不到20家通过剥离或者转让方式,完成了从房地产市场的退出。 专家表示,巨大的利润吸引力使央企退出地产业进展缓慢。与此同时,从长期看,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并非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房地产市场诸多问题,需要从长期、全局进行考虑,对整个房地产行业进行制度改革。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分析认为,首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收益较高,企业难以舍弃这部分业务;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退出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涉及很多问题,如企业早期取得的土地、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以及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要面对的复杂法律程序等,均制约了央企的退出进程;第三,由于地产业利润巨大,政府对央企退出的工作决心也不是很大,未认真督查。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指出,国资委当时下令非主营房地产业务的央企退出该行业,更多是由于国资委迫于社会舆论压力的一种表态。从实际来看,这一禁令很难达到其预期效果。因为之前将国企定义成一般性企业,而不是国家战略性企业,一般性企业自然是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 中国房地产研究协会副会长顾云昌也表示,当时,国资委出台这样一个行政命令,更多是因为国企和央企利用其资金优势,高溢价拿地造成当时地价、房价上涨过快,社会舆论压力大,国资委为平息社会不满情绪而下达了这条退出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政府还是会让这些央企在房地产行业中参与市场的自由竞争,通过市场手段让部分不适合从事房地产的央企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 同时,专家指出,房地产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愿意把资金贷给央企这样保障性更强的企业,而不是民营企业。而且,央企还可以将其主营业务的部分资金输向房地产。所以,国企、央企“退房”更难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民众只关心房子的性价比,并不关心地产开发商是民营还是国企。因此不能认为国企、央企退出了房地产市场,整个市场就会健康发展。 此外,对于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业内认为,长远来看还需要中央政府进行政策的顶层设计。目前,我们的房地产调控更多是“有什么问题出台什么政策”。 政府应该从整体上来判断行业发展的目标,制定出长期稳定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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