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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10/9/26 8:53:45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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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随着信息时代与全球化经济模式的兴起,使我们的企业置身于瞬息万变、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竞争与风险是并存的,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就越复杂。综观与企业共存的各种风险,其最终往往表现为法律风险。

    从宏观上看,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规范企业一切经营活动的最低行为准则。从微观上看,企业发生各种风险的后果是一方面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另一方面往往体现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

    因此,法律风险防范已成为企业运营和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企业风险管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兵法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防范最主要的工作是事前预警,而不是“事后灭火”。中国古代关于扁鹊医术的故事也印证了这个道理。

    魏文王问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我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我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本乡里。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严重之时。一般人看到我做的是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因此才会以为我的医术高明。”

    所以,对于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而言,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事前控制就是企业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于未然。通过诉讼挽救危局并非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因为,最好的方式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一、以法律风险管理战略为核心,在稳健经营中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法律风险控制的最终目标并不是单纯地追求所有法律风险的最小化。现代企业是一个风险的集合体。对于企业来讲,风险与收益往往是相互矛盾和对立的,高收益必然带来高风险,风险承受度与预期利益之间的矛盾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经常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风险的过度控制将带来商业机会的丧失和管理成本的增加,企业需要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在法律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风险程度和风险控制成本最小化。

    因此,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控制前需要首先拟定本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的整体战略,确立企业对整体法律风险进行管理的基本原则,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应该是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总纲”。

    首先法律风险管理战略要考虑企业的整体战略思想和发展目标,并与其保持一致。

    其次要分析评估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既要包括各项预防性措施,也要包括针对突发性事件的管理预案。

    再有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确定法律防范工作的重点。比如生产型企业要注重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技术创新与保护,而销售型企业则要注重合同管理、客户资料保密和销售渠道的维护等。

    最后还要根据企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对法律风险管理战略进行适时的调整,使风险管理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

    二、以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为手段,为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有利的内部环境

    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应当建立适合企业实际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使其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

    首先要搭建包括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案件纠纷管理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印鉴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各项适应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实施包括编制风险管理岗位手册,宣传包括企业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政策在内的各方面法律风险控制举措,使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在制度上得到充分保障,并形成能够推动制度正常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把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律化轨道,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能力。

    其次要不断拓展法律管理思路,开拓法律工作模式,创新理念,使法律工作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转变为管理性与操作性并重的工作主旨。强化事前预警意识和防范措施,从研究和发现法律风险的成因入手,尽早识别和消除风险根源,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杜绝简单的事后补救,建立并完善法律风险预警工作机制。

    构建风险分析评估、风险控制管理、分析监控更新等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流程,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执行效率。比如在构建合同管理体系时,第一,应当全面梳理企业的合同风险。从客户分类、业务分类、交易模式分类出发,综合考虑产业链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对企业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从哪一角度出发更适合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分类管理。第二,建构合同模板。在对企业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合同模板。第三,建立合同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对合同模板的具体操作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作出详细规范。第四,实行合同流程管理。包括:签订前管理、签约管理、履行管理、凭证管理、预警管理、评审管理等。第五,对员工进行合同培训。经过这些工作,才会逐渐形成一个比较完整规范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此外,在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各项制度和流程的过程中,也要强调精细化的法律管理手段,形成企业内部上下协调统一、灵活高效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发挥法律管理对风险控制机制的监督保障作用。

    三、以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企业应该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和法律可行性研究,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使企业法律顾问和相关法律专业人员参与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和经营决策全过程,保证企业重大举措的风险控制。

    企业法律风险来源于经常性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仅要对重点项目进行风险防范,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法律风险,从关键环节入手,点面结合、全程监控,将企业对外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使法律风险控制在更广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以搭建法律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桥梁,保持顺畅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

    企业的法律管理要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脱离出来,实现跨越式发展,就需要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企业可以依托电子化系统,对现有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和知识管理平台,构筑一道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

    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广泛、便利、快捷的信息传递与更新,实现法律风险的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信息化处理方法进行对风险的调查和分析,落实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从而提高整体风险控制效率和效果。

    同时,企业也应重视和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企业与企业之间不仅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应当建立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这样不仅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而且可以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和进步,特别是通过企业之间一些经典案例的交流,可以开拓思路,增长经验,有利于为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良性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将对企业盈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不断提高企业内部运营效率、保护和提升企业的声誉和整体形象。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可以有效保障企业在危机面前化险为夷,从而真正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随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不断加强,应该有理由相信一个崭新的公司运作与发展的时代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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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长青(Jason)律师,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并购重组专家,企业风险管控专家,中国律师见证网www.eyelaw.net首席律师,办理过多宗亿元诉讼大案和百亿投融资大项目,是服务过百家大企业的资深顾问,中国能够驾驭大案大项目的律师之一。

    主要擅长业务:经济合同;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保险;投融资与资本市场化运作;招投标;环境保护;公司法;个人财务规划等。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企业家个人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顾问。

    1993年大学毕业从事审判工作,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担任上市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上市公司区域总经理。2002年创建律师事务所并投身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大潮中,先后担任三十余家政府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法院-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十七年的法律职业生涯累一路走来,经办各类案件数千宗,处理过大量棘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逻辑严谨、视角独特,能一眼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被《经济技术杂志社》、《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等众多媒体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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