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型
家庭/家族信托 私人银行业务 家业传承案例 中国百富档案 家族企业相关报道 家业传承法律服务 家族企业融资 私产理论与管理实践 境内境外上市 企业重组 产权优化 私产管理(PPM)服务说明 股票期权MBO 尽职调查 资本市场资讯 公司治理一般理论 上市公司治理 国有企业治理 家族企业治理 民私营企业治理
相关链接
刘壮青:“创二代”的创新融合 德国家族企业如何面对继承问题 从民营企业到家族企业 从民营企业到家族企业 保险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私人银行服务 私人银行(Private Banking) 家事风险案例盘点与启示 李锦记:传承五代的秘籍 财富转移规划的反思 中国半数富人考虑财富传承 官方表态新三板公司可通过介绍上市直接转板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前沿法律服务 深交所中登公司联合发布股票约定购回业务技术标准
联系方式

 
手机:134-1863-1258     186-7556-2012

邮箱:442183168@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

邮政编码:518036

首页 > 企业转型 > 父子二人共同经营公司发生矛盾 父告儿挪用资金
父子二人共同经营公司发生矛盾 父告儿挪用资金
发布时间:2010/12/12 0:58:16 | 信息来源:
收藏本文章 | 复制本页链接 | 打印本页 | 浏览:
共同经营房地产生意的父子俩,因工程问题产生纠纷,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父亲一怒之下,跑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子挪用公司财产。随后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将儿子张某逮捕。8月18日,张某因涉嫌挪用公司26万元资金,在城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审。该案将定期宣判。

  40岁的张某和父亲在兰州经营着一家房地产公司,生意小有成就。虽然没有具体职责,但公司员工都认为张某是公司的副总经理。2002年,经父亲的授权,张某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了300万元的贷款。贷款获批后,张某以转账支票的形式,把其中的160万元转入了自己的股票账户,并将其中26万元用作炒股。随后,张某又向公司转回134万。2006年张某通过母亲,将全部的挪用款还给公司。之后,张某与父亲因公司在嘉峪关的工程问题产生纠纷,导致矛盾激化,父亲一怒之下跑到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张某挪用公司的财产。2010年6月7日,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张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逮捕。

  当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张某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张某炒股的钱是否经过父亲的授权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辩护人认为,本案具有特殊性,即亲属间的犯罪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并未对该类侵权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参考我国法律对近亲属间的盗窃问题与一般盗窃的司法解释,本案不适宜用犯罪来论处。而且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明显的区别,张某使用公司钱购买股票,是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因此这笔钱应属于股东向公司的借款。公诉人认为,虽是家族企业,但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和民事主体,因此该公司、张某及其父是不同的独立主体,张某挪用资金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资金利益,受害方是公司,并非张父个人。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