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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官员贪贿近2500万受审 曾是北大法律硕士
北京一官员贪贿近2500万受审 曾是北大法律硕士
当下属质疑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原主任杜平勋:“咱们这么做能行吗?”他却说:“我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法律上我是专家,我懂,你们听我的。”近日,杜平勋涉嫌贪污2095万元、受贿336万余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杜平勋在工作中经常自诩为法律专家,可他却以身试法,忘记了自己更应当是一个守法者。“杜平勋贪污、受贿案暴露出农村征地补偿工作中存在制度漏洞。”6月中旬,负责查办此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分析认为。 骗领搬迁补偿款860万 杜平勋,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曾先后担任过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司法所副所长、花乡政府副乡长、丰台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2008年开始担任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主任,主管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全面工作。 杜平勋落马的起因,得从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下辖的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的搬迁说起。 2007年,丰台区在永和庄村和北天堂村附近修建了垃圾填埋场,影响到两村的居住环境。丰台区委决定,对这两个行政村进行搬迁上楼,宛平城地区办事处负责两村搬迁工作,杜平勋任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在两村搬迁过程中,永合庄村有这样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永合庄村有9户村民承租了村集体土地并且签订租赁合同,交纳了20年租金,加盖了多处房屋后进行出租。但是按照搬迁政策,村民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不能进行宅基地确认,也不能进行补偿。这9户村民便多次找到村委会主任苏益清反映情况,要求一并搬迁并给予补偿。 苏益清向杜平勋汇报了这一情况,杜平勋要求对这9户村民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补偿费不超过300万元。 2009年9月,杜平勋召集负责搬迁工作的有关人员开会,协商解决永合庄村承租村集体用地的遗留问题。会上,杜平勋提出:找4户村民,做一套假的宅基地确认表和评估、拆迁手续,由宛平城地区办事处据此发放搬迁补偿款,用于解决永合庄村的历史遗留问题。下属质疑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杜平勋说:“我是法律专家,拆迁都这么做,没事,你们听我的。” 2009年12月,按照杜平勋的安排,苏益清联合评估公司、担保公司人员伪造了4户村民房屋搬迁的虚假手续,骗领出搬迁补偿款共计860万元。 这860万元,除留给永合庄村300万元用于解决承租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问题外,其余560万元都被杜平勋侵吞。杜平勋花130万元买了一辆越野车,用其余的4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成立了河北省京南种植有限公司。 经营私人公司花的不是自己的钱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杜平勋将贪污、受贿得来的钱都投到了他的河北省京南种植有限公司。 2010年初,杜平勋以北天堂村27户村民购买安置房名义,将拆迁款2700万元转给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让该公司原经理王涛等人(均另案处理)将1500万元转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 此外,杜平勋还利用职务便利大肆索贿。检察机关查明,从2007年开始,他向多家企业和个人索要钱款、房、车等共计336万余元。其中,最少的也有十几万,最多的上百万。2010年9月,杜平勋向宛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索要110万元;向与宛平城地区办事处有施工关系的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索要15万元。 投入很大,可河北省京南种植有限公司至今也未给杜平勋带来分毫收益。 2011年2月,在北京市丰台区纪委对丰台区宛平城地区某公司进行调查过程中,杜平勋闻风潜逃。随后,丰台区检察院立即对杜平勋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同年3月19日将其抓获归案。 征地补偿工作普遍存在制度漏洞 “杜平勋是从基层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干部,作为法律科班出身的‘一把手’却以身试法,忘记了自己更应当是一个守法者,这发人深省。”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除了他盲目攀比、私欲膨胀等主观因素外,对法律的一知半解、盲目自信,将自己定位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用法者,也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杜平勋贪污、受贿案开庭后,我们对以前查办的发生在农村征地补偿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总结分析,发现这类案件暴露出农村征地补偿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漏洞。”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制度漏洞表现在农村财务制度不健全、征地补偿制度不规范、补偿环节监督不到位、对评估和拆迁公司管理不严格。 办案检察官以杜平勋案为例指出,宛平城地区的财务制度本身就不是很健全,又遭杜平勋人为破坏,财务支出、审批环节均由他一人把持,导致巨额补偿款的发放缺乏制度保障。 办案检察官认为,由乡镇基层政权单方主持农村征地补偿的拆迁确认、评估、补偿款发放、安置等环节,使得乡镇领导、村委会成员、拆迁公司或评估公司的项目经理都有机会对征地补偿款实施犯罪。 农村征地补偿的评估和发放环节,不仅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补偿款的有效利用。办案检察官说,如果评估、拆迁项目没有经过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程序,评估公司、拆迁公司就有可能会搞虚假评估、虚假拆迁,损害国家和农民的利益。 (文/正义网 张启明) 当下属质疑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原主任杜平勋:“咱们这么做能行吗?”他却说:“我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法律上我是专家,我懂,你们听我的。”近日,杜平勋涉嫌贪污2095万元、受贿336万余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杜平勋在工作中经常自诩为法律专家,可他却以身试法,忘记了自己更应当是一个守法者。“杜平勋贪污、受贿案暴露出农村征地补偿工作中存在制度漏洞。”6月中旬,负责查办此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分析认为。 骗领搬迁补偿款860万 杜平勋,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曾先后担任过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司法所副所长、花乡政府副乡长、丰台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2008年开始担任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主任,主管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全面工作。 杜平勋落马的起因,得从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下辖的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的搬迁说起。 2007年,丰台区在永和庄村和北天堂村附近修建了垃圾填埋场,影响到两村的居住环境。丰台区委决定,对这两个行政村进行搬迁上楼,宛平城地区办事处负责两村搬迁工作,杜平勋任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在两村搬迁过程中,永合庄村有这样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永合庄村有9户村民承租了村集体土地并且签订租赁合同,交纳了20年租金,加盖了多处房屋后进行出租。但是按照搬迁政策,村民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不能进行宅基地确认,也不能进行补偿。这9户村民便多次找到村委会主任苏益清反映情况,要求一并搬迁并给予补偿。 苏益清向杜平勋汇报了这一情况,杜平勋要求对这9户村民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补偿费不超过300万元。 2009年9月,杜平勋召集负责搬迁工作的有关人员开会,协商解决永合庄村承租村集体用地的遗留问题。会上,杜平勋提出:找4户村民,做一套假的宅基地确认表和评估、拆迁手续,由宛平城地区办事处据此发放搬迁补偿款,用于解决永合庄村的历史遗留问题。下属质疑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杜平勋说:“我是法律专家,拆迁都这么做,没事,你们听我的。” 2009年12月,按照杜平勋的安排,苏益清联合评估公司、担保公司人员伪造了4户村民房屋搬迁的虚假手续,骗领出搬迁补偿款共计860万元。 这860万元,除留给永合庄村300万元用于解决承租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问题外,其余560万元都被杜平勋侵吞。杜平勋花130万元买了一辆越野车,用其余的4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成立了河北省京南种植有限公司。 经营私人公司花的不是自己的钱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杜平勋将贪污、受贿得来的钱都投到了他的河北省京南种植有限公司。 2010年初,杜平勋以北天堂村27户村民购买安置房名义,将拆迁款2700万元转给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让该公司原经理王涛等人(均另案处理)将1500万元转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 此外,杜平勋还利用职务便利大肆索贿。检察机关查明,从2007年开始,他向多家企业和个人索要钱款、房、车等共计336万余元。其中,最少的也有十几万,最多的上百万。2010年9月,杜平勋向宛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索要110万元;向与宛平城地区办事处有施工关系的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索要15万元。 投入很大,可河北省京南种植有限公司至今也未给杜平勋带来分毫收益。 2011年2月,在北京市丰台区纪委对丰台区宛平城地区某公司进行调查过程中,杜平勋闻风潜逃。随后,丰台区检察院立即对杜平勋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同年3月19日将其抓获归案。 征地补偿工作普遍存在制度漏洞 “杜平勋是从基层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干部,作为法律科班出身的‘一把手’却以身试法,忘记了自己更应当是一个守法者,这发人深省。”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除了他盲目攀比、私欲膨胀等主观因素外,对法律的一知半解、盲目自信,将自己定位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用法者,也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杜平勋贪污、受贿案开庭后,我们对以前查办的发生在农村征地补偿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总结分析,发现这类案件暴露出农村征地补偿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漏洞。”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制度漏洞表现在农村财务制度不健全、征地补偿制度不规范、补偿环节监督不到位、对评估和拆迁公司管理不严格。 办案检察官以杜平勋案为例指出,宛平城地区的财务制度本身就不是很健全,又遭杜平勋人为破坏,财务支出、审批环节均由他一人把持,导致巨额补偿款的发放缺乏制度保障。 办案检察官认为,由乡镇基层政权单方主持农村征地补偿的拆迁确认、评估、补偿款发放、安置等环节,使得乡镇领导、村委会成员、拆迁公司或评估公司的项目经理都有机会对征地补偿款实施犯罪。 农村征地补偿的评估和发放环节,不仅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补偿款的有效利用。办案检察官说,如果评估、拆迁项目没有经过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程序,评估公司、拆迁公司就有可能会搞虚假评估、虚假拆迁,损害国家和农民的利益。 (文/正义网 张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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