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证监会就修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
6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74号)及其配套规则,现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7月30日。 《办法》拟允许基金公司以设立专业子公司形式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收益权类资产。开展此业务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或实缴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不少于5人,符合开展业务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
详细内容请见: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206/t20120629_212136.htm
|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