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业务范围说明 疑难探究/解答 刑法资讯 经济犯罪辩护 最新刑法汇编
相关链接
明确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收监程序 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诉,不能向法院起诉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可以予以逮捕 吃或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可构成刑事犯罪 骗取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按诈骗罪处理 认缴登记制的公司不再适用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组织盗窃杀人,策划组织者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单位犯罪不区分主从犯 办理走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全国人大通过刑讼法修正案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侵犯财产罪专题研究 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 贪污贿赂罪司法认定的几个走向 广东一法院院长贪污挪用2000万元
联系方式

 
手机:134-1863-1258     186-7556-2012

邮箱:442183168@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

邮政编码:518036

首页 > 刑事辩护 > 最高法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最高法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21 13:14:02 | 信息来源:
收藏本文章 | 复制本页链接 | 打印本页 | 浏览:

最高法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http://www.law-lib.com  2013-11-21 10:15:55  来源:法律图书馆综合


央视新闻:【最高法: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定罪证据不足的,应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定罪证据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疑的,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央视记者李文杰)

新华视点:【最高法:不能因上访闹访而违法裁判造成冤错案】最高法院公布的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树立科学司法理念。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新华视点:【冻、饿、晒、烤、疲劳审讯非法获取口供应排除】最高法院公布的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强化证据审查机制,排除非法证据。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要重证据,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注重实物证据的审查和运用。

新华视点:【法院审案不得参与公安、检察院联合办案】最高法院21日对外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应当依法复查。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及时纠正。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