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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股票期权
发布时间:2010/6/9 9:37:53 | 信息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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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电脑图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胡长青 深圳证券律师  著名学者 电话13418631258


期股管理规则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形成长期的激励约束效应,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期股制度是公司大股东方(出让方)同公司员工(受让方)商定的在一定的期限内经营者按某个既定价格买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份并相应享有其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办法。本制度实行期股份额与原持股量配套,实现激励与风险共存、收益与投资同步的原则。
 
二、期股的份额
1、按个人的工作绩效、岗位重要程度及创业期员工对于公司发展的贡献程度等确定持有的期股份额。
2、期股由公司的原所有者出售给员工,本次计划期股的份额占公司总股本的30%。
 
三、期股的期限
期股必须按照期股转让协议规定的履行时间在一定期限内转为实股,转股偿付期不超过3年。
在偿付期内,以期股红利购买的股份在完全履约前仍视作期股,待全部偿付期股金额后一并转为实股。
在偿付期内,如果员工的期股红利不足购买当期期股份额,而以现金方式购买的期股,公司应视作实股,并赋予其实股权利。持有员工如在全部偿付期前离开公司,应该在赔偿优先原则下按照实股办理有关变动手续,但产权关系仍需待约定期限结束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转移。
 
四、期股的价格
期股的价格为期股计划授予期企业实际股价(评估后的净资产值/总股数),不论今后年度净资产价值的增减,分期购买时均以授予期实际股价偿付。
 
五、期股的申购
1、凡符合条件并需申购期股的受让方,均须与出让方签订“期股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受让方必须在协议期限内,每年按不低于平均份额以期股红利及现金偿付期股金额。
3、期股购买资金来源包括:期股红利、现金。用现金购买的那部分期股即转为实股。
 
六、期股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让方从协议书生效时起,即对其受让的期股拥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
2、在尚未按协议购买全部期股前,期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其红利应按协议购买期股。受让方如遇当年期股的红利大于协议规定的当年偿付额时,应将这部分红利所得全额用于期股的偿付。超额偿付部分得以弥补以后年度不足部分。如遇期股红利小于协议规定的当年偿付额时,须用现金补足。
3、受让方在协议期内如未经出让方许可擅自离岗,或因经营者个人原因中途中止即为违约,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从首期期股开始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4、除受让方在任职期满或正常调离岗位时,其所持股份可按届时公司的股票价格出售给公司,受让方在其任职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其股份包括受让方所持有的全部实股和用期股红利购得的那部分期股(扣除尚未购买的期股从首期开始的收益)所形成的股份。
5.受让方转让股份所应得的现金应在离岗时满1整年时兑现,如在1年中发现由于其在职期间遗留问题造成企业损失的,经有关审计监察部门查实,出让方审核后,视情况按比例在兑现中扣除。
 
七、期股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让方从协议书生效时起,应保证受让方所申购的期股如约享受表决权和收益权,并使受让方以现金购买的股份同步享受所有权。
2、出让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在其所占股份中划出一部分以代垫股份形式作为受让方的期股,负责向受让方分期收回购买这部分期股的现金,并设专户管理。
3、出让方在证实受让方违约后,有权终止协议书并追回有关收益。
4、出让方在证实受让方经营管理有重大失误,有权提请董事会审议,若董事会作出解聘员工(受让方)的决议,则按第六条第三款执行之。
 
八、期股的变更
期股按协议全部偿付金额后,方可办理股权变更有关手续。
 
九、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归HCQ电脑图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HCQ电脑图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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