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融资
信托业务 保险业务 私募业务 投资业务 并购业务 金融业务 投融资讯 法律法规
相关链接
众筹模式的法律风险研究 众筹的法律风险 众筹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华润雪花53.8亿元收购金威啤酒厂 非上市公众司股东身份可能即将曝光 证监会通报四起内幕交易案 天津某高尔夫球场股权转让 延续财富 珠三角金改大幕拉开,紧盯粤港澳整体合作 私人借贷兴起将使融资行为进一步“脱媒” 银监会将细化政策落实民间投资“新36条” 小贷公司升级银行将面临诸多困难 投资规模收缩、行业加速洗牌将促PE投资策略发生转变 海航系信托产品被紧急叫停凸显金融风险
联系方式

 
手机:134-1863-1258     186-7556-2012

邮箱:442183168@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

邮政编码:518036

首页 > 募投融资 > 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
发布时间:2010/7/23 23:23:52 | 信息来源:
收藏本文章 | 复制本页链接 | 打印本页 | 浏览:

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Advance against Inward Documentary)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全套相符单据时,向开证申请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该信用证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进口押汇通常是与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配套操作的。

     也就是说,开证行凭开证申请人签发给银行的信托收据释放信用证项下单据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行办理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和销售,并以货物销售后回笼的资金支付银行为其垫付的信用证金额和相关利息。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由于信托收据形成信托关系,银行保留单证项下货物销售收入的受益权,开证申请人拥有单证法律上的所有权,能够处分单证项下的货物。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