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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是否适用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情形?
婚外情是否适用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情形?
胡长青律师解答: 婚外情仅仅是有不正当的关系,和《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重婚和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是两个不同概念。法律规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婚外情,如果仅仅是双方有不正当关系,未形成同居的事实,那么是不构成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同居一般指共同居住在一起几个月以上,才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确定地发生不正当关系而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只能算是有婚外情,一方不能主张赔偿,但是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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