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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4/5/11 0:31:58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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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是指一方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赠与、出卖、担保。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利的,处分共同财产的效力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1、一般情况,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无效;
2、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的则有效。
在我们办理的丈夫为小三购房、买车的实际案例中,王女士发现其丈夫有外遇,并发现其丈夫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花费家中百万财产为小三购买商品房一套、轿车一辆,房产证和车辆登记证均已登记在小三名下,王女士得知后伤心欲绝,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怎么办?为了孩子不甘心这样下去。于是慕名向我们求助,经过团队律师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王女士懂得了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情,确定了诉讼策略,凭借高超的诉讼技巧,最后成功帮助王女士将丈夫为小三购买的房产和车辆追回。
一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往往穷尽各种手段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以达到非法侵占夫妻财产的目的。
有何种救济措施?
婚内发现的,可以婚内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所办理的婚内发现另一方转移夫妻共同房产的案件实例中,赵女士与丈夫结婚后共同生活了8年,赵女士发现丈夫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丈夫弟弟合谋转移财产,将夫妻共同所有但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的房产低价转让给其弟弟。赵女士立即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我们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赵女士丈夫和其弟弟的低价转让房产的恶意转让行为提起了诉讼,最后法院判决张女士丈夫与其弟弟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维护了张女士作为妻子对夫妻共同房产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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