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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家遗嘱执行人律师业务在深圳推出
国内首家遗嘱执行人律师业务在深圳推出
中国的遗嘱执行人制度一直以来不被人们所重视,很多人立了遗嘱但却没有确定遗嘱执行人,由于遗嘱得不到落实,随之而来的继承纠纷出现上升趋势,既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也造成了家庭的不稳定。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对其所立遗嘱合法性、有效性、保密性的要求,并以主动的方式及时实现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发展我国遗嘱执行人制度,胡长青律师研究了发达国家的遗嘱执行业务,开创了国内首个律师遗嘱执行业务。
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财富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实现个人财产的最终处置。比如,深圳亿万富豪黄先生不久前邀请胡长青律师帮助其设立公证遗嘱,指定胡律师为遗嘱执行人,双方签署了相关协议,黄先生百年后愿将其价值20亿个人财产的设立基金会,用于慈善。
遗嘱执行业务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有关遗嘱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分析,协助委托人订立遗嘱,办理遗嘱的律师见证或公证,帮助委托人保管遗嘱,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按照咨询接办遗嘱执行与档案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采取遗嘱档案签封、严格开启及公布程序等措施,为委托人的财产、遗嘱保密。采取银行保管箱保管的方式,确保遗嘱等法律文件的安全;采取定期联络等方式,保障遗嘱得到及时执行;采取主动调解的方式,化解继承人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必要时向受诉法院提交遗嘱及其他证明文件或出庭作证,以确保委托人遗嘱真实意思表示的实现。根据委托人的特别要求及授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继承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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