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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家族遗产纠纷的常见原因
胡长青/文
1.不立遗嘱
可能觉得钱还够多、身体还比较好,或者忙的没时间去想立遗嘱的“小”事,即便有人提醒他也会抗拒地说不急不急。很多生意的人妻子找过本律师,说其丈夫经常满世界飞外出作生意,请求帮助设立遗嘱,然而生意人基本不配合。其实在思想意识里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遗嘱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人若有灵死后能看到亲人抢夺他的遗产,他一定会在生前处理好身后的事。
2.遗嘱无效
有的人会很负责地为自己立遗嘱,甚至立几份遗嘱。但是,由于不懂相关法律,导致其死后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于是拉开了遗产争讼序幕。
3.缺失有效的遗嘱管理
立遗嘱人的心愿可能会发生变化,但是没有及时通知私人律师协助修改遗嘱;立遗嘱人生前的财产没有委托遗嘱执行人跟踪统计,导致后人不知道留下了什么遗产、遗产在那里,现金存到那家银行?不知道,银行占了便宜。如果遗产与他人资产混同的话,很难分得清。比如,侯耀文和侯耀华的财产就是混同的,哥俩感情好不分彼此,可是哥哥突然死了,这几十年混同在一起的财产分得清吗?于是乎叔侄为了遗产问题打起了官司。
4.遗嘱未设执行人。有的人立了遗嘱但是没有设定遗嘱执行人,死后没有能找到遗嘱,没有人客观公正地开示遗嘱和宣读遗嘱。往往都是由年轻的妻子或成年的长子作为操办者,因为设计到他们的利益,所以出现大量问题,比如制造假遗嘱,隐藏/隐瞒/侵吞主要遗产。
5.遗嘱规划不科学
在资产和财产权益多而复杂的情况下,在继承人多和家族复杂的情况下,遗嘱规划异常重要,什么样的财产留给什么样的人继承管理,是相当科学和严谨的事情,同时要兼顾家族稳定。这是家族财富传承的大事。遗嘱规划不好,将导致“富不过三代”的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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