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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0/6/10 21:44:54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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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的概念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律师见证的时间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律师见证的空间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亲眼所能见到的范围。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持有律师执业证,一般要求具有执业2年以上经验并且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纪的记录。
 
→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
直接原则,仅能就律师本人亲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公平原则,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
回避原则,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的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律师见证业务的范围
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
(1) 委托人亲自在律师面前签名、盖章;
(2) 委托人签署法律文件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该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声明、遗嘱/遗赠;
(3) 其他法律行为(其他法律事实)发生的真实性或其过程的真实性,例如:
a. 委托代理关系的设立、变更、撤销;
b. 财产的继承、赠与、分割、转让、放弃;
(4) 文件原本同副本、复印件是否相符;
(5)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见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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