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律师见证
准备资料
公司股东大会是行使最高决策权的会议,有严格的流程,必须公开举行公示程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必须聘请律师现场公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网上公示,以备股东查阅。
聘请律师见证流程如下:
1、 签订律师见证委托合同。
2、 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决定召开会议的文件及通知书送达证明。
3、 交纳律师费。
4、 宣读律师见证词,递交律师署名的《律师见证书》。
联系电话:134-1863-125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公交大厦
|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