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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卖房老婆拒签字购房合同仍有效
入住后秦先生多次要求李廷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但杨梅却称房屋买卖行为没有经过其同意,拒绝签字办理手续。直到2009年,李廷和杨梅提出要“签字手续费”才肯为他办理过户手续。为此,秦先生将李廷和杨梅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秦先生与被告李廷签订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李廷、杨梅协助原告秦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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