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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婚人和婚姻监礼人的区别
律师证婚人和婚姻监礼人的区别 自2006年4月21日开始,在香港申请结婚的新人可以自由选择婚姻监礼人,但是法律规定婚姻监礼人必须是律师,所以也称为婚姻监礼律师制度。婚姻监礼人是香港法律更新之后的一项利民政策。在香港注册结婚不一定要在婚姻登记处,也不一定由政府指定注册官。经监礼律师监礼之后婚姻即告成立,在入境处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申请结婚的新人可以选择沿用旧制。婚姻监礼履行的是一种法律手续。 证婚人是在婚礼现场证明的律师,在举行婚礼之前新人的婚姻已经合法成立,并不能代替民政局的登记手续。无论婚礼上有没有律师证婚人,都不影响婚姻的效力。律师证婚是律师见证的延伸服务,不仅见证婚礼现场仪式,还对结婚当事人的恋爱过程、结婚意愿、婚前财产证明、婚后财产约定等进行整体性见证,固定下来,避免将来争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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