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招投标 环境保护 律师生态 律师手记 问答与思考 立法建议 法理探究与成文法应用 政府与民生
相关链接
男方怀疑婚生子女均非亲生,女方拒绝亲子鉴定,不利后果应由谁负担? 关于构建民主律师协会的几点思考 在众人贪婪时“恐惧”--华人首富的生意经 河南公布首批参考性案例 重庆高院发布国家赔偿白皮书 律师要求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引咎辞职 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全分析 江苏华立公司竞拍资产疑案 关于继承法应当对遗产信托作出规定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开采矿产资源提供劳务有关货物和劳务税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需提交那些材料 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吗? 修改居民身份证法获通过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
联系方式

 
手机:134-1863-1258     186-7556-2012

邮箱:442183168@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

邮政编码:518036

首页 > 律师说法 > 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报道
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报道
发布时间:2010/12/4 12:28:59 | 信息来源:
收藏本文章 | 复制本页链接 | 打印本页 | 浏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揭牌
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可省三分之一
【深圳晚报讯】(记者丁荡新)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举行揭牌暨与归集专户银行签约仪式。住建部副部长陈大卫,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等领导揭牌。
 在昨天的仪式上,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与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三家归集专户银行分别签约。待公积金中心正式运作后,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可通过上述三家归集专户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据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望于近期出台,届时公积金中心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心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各方面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12月1日起将实施公积金制度
 据了解,我市早在1992年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公积金制度。但是,这一制度的受惠人群仅限于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
 根据不久前公示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市预计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有在职职工都可缴存。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公积金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代管。其职责主要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以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等。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最高可罚5万
 根据有关规定,在缴存主体方面,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在权属方面,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据悉,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强制性等特点。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可省三分之一
 按照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针对住房消费,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给予了很多优惠: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低于商业银行普通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
  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假定贷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购房,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期为20年,则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为20.33万元,商业贷款利息总额为30.83万元;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可节省10.5万元,节省比例为34.04%。如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则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为23.03万元,商业贷款利息总额为36.94万元,公积金贷款可节省利息13.91万元,节省比例达到37.65%。
来源————《深圳晚报》 2010年10月30日
 
 
 
 
怀胎十八载 深圳终诞公积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揭牌,并与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专户银行签约
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踌躇18年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昨日正式揭牌。同时,公积金中心主任袁以立与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三家归集专户银行分别签约。这意味着,深圳市民期待已久的住房公积金即将启动,这个城市也结束了没有正规住房公积金的历史。
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归个人所有,此外相关市民还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与商业贷款相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节约利息1/3左右。
国庆前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众多关注。根据公积金中心介绍,共收到职工和企业以邮件、来信等方式的意见462份。
南都此前曾报道,《暂行办法》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5%,此举引起不少关注,一些市民认为,深圳房价笑傲全国,而公积金缴存比例采用了国家最低限。昨日,公积金中心回复,此次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监督等方面的意见达493条。其中单位意见40条,职工个人意见453条。经归纳整理,意见主要集中在缴存主体、缴存比例等方面。
公积金中心介绍,针对这些问题,他们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在《暂行办法》中调整了有关内容,调整后的《暂行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公积金中心昨日并未透露调整的具体情况,但表示,《暂行办法》有望于近期出台。届时公积金中心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心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各方面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摘《南方都市报》 2010年10月30日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成
绝大部分市民受惠
(新华网深圳10月29日电)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9日揭牌,并与建行、招行和中行签订了归集专户协议,此举标志着绝大部分深圳市民正式告别18年没有住房公积金的历史。
据介绍,深圳市早在1992年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公积金”制度。但是,这一制度的受惠人群仅限于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这意味着绝大部分深圳市民没有住房公积金,也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
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后,各地陆续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由于种种原因,深圳至今是全国大中城市中唯一没有按照国务院《条例》要求建立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袁以立说,从当前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看,全面建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改善深圳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民生净福利指标的提升。
今年9月末,《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民意。该《办法》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用来建保障性住房,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可以拿来建保障房。
深圳物业研究所所长陈蔼贫说,公积金制度增加了居民的购房消费能力,也着重解决居民购房能力不足的问题,但深圳住房公积金刚刚启动,很多因素不确定,因此住房公积金对于房价不会有太大影响。
————来源:《新华网》作者:彭勇2010.10.30
 
 
 
单位不缴公积金 最高罚五万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望下月实施
【广州日报讯】(记者余琴)经过18年的盼望,深圳人终于有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正式揭牌。据了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有望近期出台并于12月1日起实施。
 公积金利息免征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针对住房消费,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给予了很多优惠: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低于商业银行普通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
 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外,职工还可通过购房提取、房租提取等方式促进住房消费。
 缴存比例下限5%上限20%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适用本市行政区域,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而未对户籍作出要求,这意味着在深圳工作的非深户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
 而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暂行办法》指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也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而基数则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市物业研究所所长陈蔼贫解释,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往往受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的影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功能是深圳住房公积金下一步的工作,一开始主要还是解决缴存的问题。
《暂行办法》调整后近期出台
昨日住房公积金负责人表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9月末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监督等方面提供的意见493条。经归纳整理,意见主要集中在缴存主体、缴存比例等方面。
公积金中心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在《暂行办法》中调整了有关内容,调整后的《暂行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待《暂行办法》出台后,公积金中心将向媒体和市民做详细的解答,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余琴 2010-11-01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揭牌
 惠及全市在职职工
历经十八年的“名存实亡”,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行政执行主体的“正名”,为该市即将全面推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拉开序幕。据悉,公积金中心正式运作后,深圳全市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可通过三家归集专户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
虽然从1992年起,深圳就建立了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公积金”制度。但是,这一制度的受惠人群仅限于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事实上,绝大部分深圳市民无法享受“公积金”的实惠。2009年6月18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才出炉。又事隔一年后,今年的10月1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在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时,进一步突出了住房保障功能,对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给予重点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根据有关规定,全市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该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解读深圳住房公积金,本报记者日前就外界最为关注“缴存比例”、“贷款额度”、“影响房价”等问题,率先采访《暂行办法》参与制定者、深圳物业研究所所长陈蔼贫。
暂行办法中,深圳拟定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下限5%是否偏低?陈蔼贫表示,主要是从担心企业负担太重方面作出考虑。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陈蔼贫解释,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往往受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的影响,深圳刚刚开始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贷款额度方面肯定受到限制;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功能是深圳住房公积金下一步的工作,一开始主要还是解决缴存的问题。
此外,不少人还担心住房公积金提高居民购房消费能力,会否因此抬高房价?对此,陈蔼贫认为,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房价不会有太大影响。公积金制度的确增加居民的购房消费能力,也着重解决居民购房能力不足的问题,但深圳住房公积金刚刚启动,有多少职工、多少企业参与、企业会否申请缓交或者申请降低比例,都还不确定,加上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房价高企并非由公积金引起,而是信贷、货币都多方面原因造成,因此住房公积金对于房价不会有太大影响。
            ————摘《羊城晚报》 陈骁鹏 2010-10-30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揭牌
   ——该市住房公积金将覆盖户籍和非户籍人群
        (本报讯记者王小兰报道)日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揭牌,并与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3家归集专户银行分别签约。待公积金中心正式运作后,可通过上述3家归集专户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今后深圳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与商业贷款相比可节约利息1/3左右。
早在1992年,深圳就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公积金制度。但是,这一制度的受惠人群仅限于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此次深圳推出的住房公积金将覆盖户籍和非户籍人群。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职工可以举报。
 据悉,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同时,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低于商业银行普通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算了一笔账:一个普通家庭,如果贷款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购房,采用等额本金还款,还款期为20年,则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为20.33万元,商业贷款利息总额为30.83万元。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可节省10.5万元,节省比例为34.04%。
————摘《中国建设报》 2010.11.4
 
 
 
 
陈大卫出席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仪式
 全国设区城市全部成立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10月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为深圳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拉开序幕。至此,全国设区城市全部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大卫与深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共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揭牌,并见证了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归集银行的签约仪式。
早在1992年,深圳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这一制度的受惠人群仅限于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绝大部分深圳市民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惠。2009年6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出炉。今年10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前已在吸收意见基础上,形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待审议通过后即可正式颁布实施。此次深圳市推出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将覆盖户籍和非户籍人群,并突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对中低收入缴存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给予重点关注,拓展政策的普惠性。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和吕锐锋在揭牌仪式上分别致辞。张其光指出,深圳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是先行先试的典范,在市场化建设过程中创造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虽然深圳市是最后一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但深圳市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有很强的后发优势。要结合深圳市的特点,探索实践,不断完善运行体制机制,高起点、高标准地构建起科学规范、适应深圳市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争取成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吕锐锋强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当今高房价的现实环境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消费能力,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权利,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新组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成为最善于学习、最富于创新、最乐于服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揭牌仪式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协议。
————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0.11.05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