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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青律师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
胡长青律师为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涉及隐私,当事人皆用化名) 主办律师:胡长青律师、曾凡新律师 办理时间: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侦查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案情简介: 2010年11月初,张明威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拘留。胡长青、曾凡新两位律师接受张明威家属委托后,即积极为张明威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经向张明威家属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并经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安排会见了张明威。在对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资料做出分析判断之后,胡长青、曾凡新两位律师协助张明威家属向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2010年12月3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为张明威正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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