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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成功发行
发布时间:2012-05-02
近日,由大成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王汉齐律师、范建红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成功发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7年。 本期债券的发行由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上海分所律师为债券发行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涉及公司资产、业务和权益的尽职调查、重组方案的制定和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等。 本次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是丹阳投资集团第二次发行企业债券。2009年,丹阳投资集团发行了6亿元债券,由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王汉齐律师牵头的大成律师团队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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