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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法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就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交流
发布时间:2013/11/1 20:01:47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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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8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赖武庭长、刑二庭姚辉庭长率市中院刑庭部分法官一行到访深圳市律师协议,就新刑诉法下的辩审关系与我会进行交流座谈。
  梁建东副会长欢迎市中院刑庭一行的来访,介绍了深圳律师行业发展基本情况。市中院刑二庭姚辉庭长表示市中院正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此次刑庭来访旨在广泛听取深圳律师对刑庭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就如何建立新形势下新辩审关系与律师交换意见,交流看法,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会议认为,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是人民法院的同盟军,是实现公正审判、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力量;刑事案件关乎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容易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律师和法官应在互尊重、互相信任、互相监督的基础上,努力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审判,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应维护控辩双方地位平等、法官居中裁判的诉讼格局,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合理辩护意见,避免辩审冲突;要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的长效沟通机制,双方可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就裁判尺度及最新的审理动态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互动交流。会议还就新刑诉法增设的庭前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疑罪从无”原则、证人出庭及二审案件的开庭率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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