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本站动态
相关链接
一首歌怎么就震惊了世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胡律师接待深报一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博天一行考察 自然资源部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开车时突然鸣笛,致老人倒地身亡!家属索赔34万 员工在试用期患病进入医疗期,企业可以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吗? 没有接触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吗? 达到退休年龄后,自然人是否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 “假离婚”后还能以配偶身份追回“配偶”转给第三者的大额转账款吗 高空抛物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吗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偷录偷拍的证据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吗 公司任命法定代表人未经工商登记不影响效力 债务人因破产而解除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联系方式

 
手机:134-1863-1258     186-7556-2012

邮箱:442183168@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

邮政编码:518036

首页 > 新闻动态 > 国晖所律师成功授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晖所律师成功授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10/5/13 11:21:41 | 信息来源:合同法天空 www.htf99.com
收藏本文章 | 复制本页链接 | 打印本页 | 浏览:

国晖所律师成功授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

20091030下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2009年度律师大讲堂系列讲座再一次隆重开讲。本次讲座主题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由我所曾凡新律师、彭湃律师主讲,包括深圳能源、闻道服饰、幸福家庭家政等多家知名企业在内的20余家单位派员参加了此次讲座。

本次讲座,曾凡新律师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智慧开讲,并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刑事风险与防范进行了细致讲解。在刑事法律风险部分,曾凡新律师从企业设立、生产经营运作、职务实施以及人身等四个方面的刑事风险与防范做了深入讲解,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之后,彭湃律师详细讲解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法律风险。彭律师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婚姻法律风险、继承法律风险、财产赠与法律风险、商业秘密法律风险、劳资争议法律风险等五个方面进行细致的讲解。最后,彭律师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法律风险进行了讲解。

两位律师从刑事、民事、行政三个方面全面分析了高级管理人员将面临的法律风险。讲授期间及结束后,广大学员与主讲老师互动问答,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多数学员反映通过讲座提高了法律意识,获益良多。这已经是我所今年以来成功举办的又一次专题讲座。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