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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胡长青律师接受南方报市的采访,对“手机是水货 发票不对板”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手机是水货 发票不对板
2008-10-16 11:30:13 星期四
吴先生近日反映,10月9日,他花了1880元在东门商圈人民北路的鸿轩达手机店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付款后,该店工作人员给他的却是中国移动通信定额发票(即移动充值卡发票),尽管他再三要求对方提供税务局的通用正规发票,但对方以“我们是中国移动的指定专营店”为由,拒绝提供正规发票。
吴先生还反映,他把新买的诺基亚5160型手机带回家后,发现手机内没有进网许可证编号,且说明书是英文的,他怀疑购买的是水货手机,希望退货,但东门鸿轩达手机店否认他购买的手机是水货,拒绝退换。
10月10日,记者在人民北路的东门鸿轩达手机店看到,该店的大门和墙壁等处挂着中国移动的标识,门店大招牌写着“中国移动,鸿轩达指定专营店”字样。该店多名销售人员表示,该手机店是中国移动的专营店,店内出售的手机都是正规行货,“顾客购机,我们都提供移动通信定额发票。”
“鸿轩达手机店卖手机,用移动通信定额发票代替正规发票,明显是不合理的。”东门移动大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东门鸿轩达手机店确实是深圳移动公司的业务授权店,但授权范围是办理开卡、补卡、办理相关套餐等常规业务,销售手机并不在授权范围内。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胡长青律师认为,手机店如果出售水货手机,用移动通信定额发票代替正规通用发票,是违法行为。深圳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该手机店的违法行为。
东门鸿轩达手机店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向记者承认,吴先生在该店购买的手机是香港行货,属于水货。他解释说,公司有正规发票,如果顾客要求开正规发票,公司一定会同意,而吴先生遇到的情况是个别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他答应立即给吴先生退货。(记者 胡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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