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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遗失声明登报 选报有区别?】胡长青律师就遗失声明登报选报有无区别问题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
发布时间:2010/6/18 0:04:27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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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登报 选报有区别?

理解政策有误,凡市一级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均为有效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米燕 原创  发布时间:2009-09-17 版次:SA50 版名:深圳读本 南都知道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深圳某科技公司的林先生报料说,因保管不善,公司的刻制印章登记卡丢了。按规定,该公司911日在《南方都市报》分类广告栏刊登了遗失申明。14日上午,林先生带齐所有资料到福田区公安分局38号窗口补办,不料窗口工作人员说,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的遗失申明无效,只有在深圳报业集团的报纸上刊登才有效。林先生一头雾水,这是怎么回事?

    南都知道记者米燕 报道遗失声明只能在特区办的报纸上刊登,其他报纸刊登无效?

    深圳某科技公司的林先生报料说,因保管不善,公司的刻制印章登记卡丢了。按规定,该公司911日在《南方都市报》分类广告栏刊登了遗失申明。14日上午,林先生带齐所有资料到福田区公安分局38号窗口补办,不料窗口工作人员说,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的遗失申明无效,只有在深圳报业集团的报纸上刊登才有效。林先生一头雾水,这是怎么回事?

    前日,记者以某企业员工身份拨打福田分局服务电话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遗失声明要求在特区内办的报纸上刊登才行。而当记者问为什么和这是哪里的规定时,对方表示,这是市局的规定。

    随后,除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外,记者以个体户身份分别咨询了罗湖、南山、盐田、宝安公安分局治安科公章审批室等单位,却有不同结果。罗湖区公章审批室工作人员称,只有刊登在特区内的报纸上才算,《南方都市报》和《羊城晚报》都是广州报纸,所以不行;南山区分局治安科工作人员称,按规定必须刊登在只在特区内发行的报纸上,南都在深圳发行量大,也可以,不过羊晚不行。而宝安和盐田公安分局治安科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只要是市一级报纸就都可以,区一级报纸不行,《南方都市报》和《羊城晚报》都可以。

    结果:福田分局认可,市局回复,工作人员解读有误

    《刻章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刻章登记卡遗失,须到属地派出所登记,并登报声明作废。补刻公章时持派出所证明、报纸及登报发票复印件,带上所有证照,附上补刻证明,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手续,但并未对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有规定。

    前日下午,福田区公安分局宣传科温科长从分局治安科了解情况后回复记者:只要是在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都有效,不可能排斥除深圳报业集团外的其他媒体。

    而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胡长青律师介绍说,证件遗失声明刊登在哪类报纸上,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市级以上的报纸都可以。胡律师认为,是否有效,需根据报纸的影响力判断,大家都知道的报纸,就应该是有效的。

    记者就窗口工作人员所说市局规定向深圳市公安局发送了采访函,得到的回复称,首先,窗口工作人员可能对政策理解有错误。实际上,只要是市一级以上的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都是有效的,此市一级应该是城市级别的,而非专指深圳市的。回复称,林先生可持相关资料,前往福田区公安分局的相关部门办理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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