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0【退货折旧费到底应该怎么算?】记者邀请胡长青律师点评
退货折旧费到底应该怎么算?
摘要:在实际消费过程中,发票代表交易的完整性,电脑售出当日,商家未及时主动向消费者李先生出具发票,此举虽存在违规,但商家所提供的购销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双方买卖行为已于8月30日正式生效,这一点是无法否定的。
在线答疑
市民李先生:去年8月我在赛博数码广场二楼银嘉高电子公司花3440元钱买了部手提电脑,并与销售商签订购销合同。当时商家以“7天包退、15天包换”为由让我15天后去拿发票,因忙于工作,10月底我才补开发票,此时电脑频繁出现死机、无法开机等问题,送指定维修点修了两次仍无法解决,厂家最后检测为“性能故障”。多次交涉后商家同意退货,但要按购买日起扣取折旧费,我认为应该按出具发票之日起计,这样要求合理吗?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胡长青律师:在实际消费过程中,发票代表交易的完整性,电脑售出当日,商家未及时主动向消费者李先生出具发票,此举虽存在违规,但商家所提供的购销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双方买卖行为已于8月30日正式生效,这一点是无法否定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自交付使用之日起,商品的所有权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因此,退货折扣费也应从交付使用之日(即8月30日)起计算。
南都知道记者 叶淑萍
|
私人业务法律热线: 13418631258 电子邮箱:442183168@qq.com QQ:442183168 MSN:szhcq@hotmail.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层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 | 关于我们 | 团购服务 |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费用计算 | 律师说法 | 媒体报道 | 加盟合作 | 会员之家 | 合同制作 | 诉讼仲裁 | 刑事辩护 | 企业转型 | 募投融资 | 房产建筑 | 公司治理 | 遗产规划 | 解决方案 | 法律顾问 | 家业传承 | 遗嘱执行 | 婚姻家事 | 律师见证 | 律师文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