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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商用两用房不能上户口?】胡长青律师解答
商用两用房不能上户口?
所属社区派出所表示材料齐备后请示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后才能决定是否办理入户 罗湖木头龙社区
日期:[2009年1月7日] 版次:[SA46] 版名:[深圳读本 记者帮] 稿源:[南方都市报]
事件: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原本住在龙华的何小姐,2006年7月份在罗湖木头龙社区东门北路虹楼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过户到手后,何小姐打算上户口。拿着身份证到翠竹派出所办理,却被告知办不了。
记者帮:记者从何小姐的房产证上看到,房屋用途为“公寓”,土地用途为商住两用。前日下午,记者和何小姐一起来到翠竹派出所户证办公大厅。工作人员卢小姐看了何小姐的房产证后介绍,虹楼是酒店式公寓,属于经营性质,不能上户口,拒绝受理。随后记者来到何小姐购买的房产处,发现确实是一家酒店,酒店的八楼一间房就是何小姐购买的房。何小姐介绍,当时是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后出租给酒店。
“买虹楼的房子就是为了孩子能上附近的学校,”拥有的房产为自己私有,怎么就上不了户口呢?随后,记者咨询了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胡长青,胡律师介绍,何小姐拥有个人房产,符合购房入户的规定。把房屋出租经营,只要不改变房屋的用途,当属业主的权益,不应当以此为不入户缘由。咨询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后,得出的答案是如果房屋属商住两用,拥有房产证一般可以入户,但具体操作归辖区派出所管。
记者找到虹楼所属的木头龙社区杨民警,他咨询翠竹派出所户证室后,同样给出了“是酒店经营,业主不住不给入户”的答复,但他答应记者将亲自带业主去翠竹派出所户证室咨询,“如果可以,需要社区民警开证明的,我们立马帮忙。如果不行,也让户证室拿出个明文规定来”。
结果:昨日下午,何小姐在杨民警的带领下再次来到翠竹派出所户证室,工作人员卢小姐称首先要物业出一份虹楼所有业主的名单,社区民警签字盖章,并请示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后,才能决定是否办理入户。社区民警杨民警表示将全力帮助何小姐跟进此事的进展。
帮忙记者 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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