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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小区会所变麻将馆】胡长青律师就小区会所变麻将馆一事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
小区会所变麻将馆 日期:[2008年10月31日] 版次:[SA45] 版名:[深圳读本 记者帮] 稿源:[南方都市报]
事件:福田城中雅苑的业主昨日反映,小区会所本是供业主休闲和娱乐的地方,如今却成了一个对外营业的麻将馆。“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开车过来打麻将,导致福华三路因修地铁造成的拥堵情况更为严重。”一名业主说。
记者帮:昨日上午11时,在该小区会所大堂内记者看到几位顾客正在喝茶聊天,会所门口的空地最多只能停10多辆小车,当记者问及到了晚上生意好的时候,是否有车主将车停到旁边的福华三路辅道时,小区管理处负责人黄主任未作明确答复。
据该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介绍,城中雅苑至今入伙已有4年多,小区内1000多平方米的会所直到2006年才装修,众业主原以为装修完毕后可休闲健身,哪知开发商将会所租给了别人做棋牌麻将室。
“我们也希望会所能为业主所用,但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开发商,我们只负责管理,无权干涉。”黄主任告诉记者,从他出示的购房合同中可以看到,买卖双方约定中有一条已明确注明“会所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归卖方所有”。黄主任称,为了给业主提供娱乐场地,他已将管理处二楼一间10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腾出来作为活动室。
结果: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胡长青律师认为,如果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注明小区会所属全体业主共有财产,那么开发商和管理处在对会所进行出租或承包之前,应先征求业委会的同意;既然该小区的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会所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归卖方,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在售楼时并没有将会所的面积计入业主公摊面积中,因此业主无权对会所的使用权进行干涉。胡长青律师建议广大市民以后在购房时除了关心房型和楼层之外,还应该对小区配套设施的产权和使用权问题进行了解。 帮忙记者 叶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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